汉中:规范电动车管理 守法骑行保安全

来源:汉中日报 作者:天汉访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7-01
摘要:目前汉中市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91万辆,这其中电动摩托车大约有10多万辆,还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有3万多辆,电动自行车大概有78万辆,这78万辆当中还有43万辆是属于非标的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
        主持人:据统计,汉中市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已经超过了78万辆,但是因为电动车在生产销售、道路通行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隐患,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从2020年10月起,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制定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那么作为全省首个设区市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于规范电动车管理起到了怎样的作用?针对过去管理当中的盲点和难点,又提供了怎样的法律依据?本期将以此展开讨论。
  做客本期节目的五位主嘉宾是: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田勇生,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杨润华,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振海,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严伟,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侯鹏。

  主持人:这部《条例》主要都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田勇生:《条例》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制。一是明确管理对象,将各种类型的电动车纳入了调整范围,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二是从源头入手,整治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市场。《条例》明确规定“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一律不得在我市生产销售”;三是健全电动车管理登记制度;四是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车,创造性地实行了三年退出过渡制度;五是要求佩戴头盔,贯彻落实了公安部“一盔一戴”安全守护行动;六是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如不得入室充电,不得飞线充电,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等等。
  主持人:目前我们汉中市的电动车数量有多少?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杨润华:我们交警部门的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91万辆,这其中电动摩托车大约有10多万辆,还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有3万多辆,电动自行车大概有78万辆,这78万辆当中还有43万辆是属于非标的挂临牌的电动自行车。
  市人大代表胡彩云:《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一些电动车商户还存有一定数量的非合规电动车,对于这部分电动车该怎样处理?如果消费者购买到非合规电动车该怎么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严伟:市场监管部门自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进行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市场整治,如果继续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法规进行查处。如果消费者购买到非合规电动车,按照《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更换,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可依法进行民事赔偿,消费者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解决。
  主持人:汉中中心城区的共享电单车品牌多,数量也非常得多,这些共享电单车是不是可以随意投放,后续对于共享电单车是怎样去管理的?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振海:2022年以前,我市没有明确共享单车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区由城市管理部门暂行履行管理职能。以汉台区为例,共享单车最高峰值时达到了6万多辆。为此,城管部门探索出台了《汉台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对运营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2021年的6月,汉台区综合人口骑行率、交通承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了7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准入数量是11451辆。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运输科负责人杨军:下一步我们将通过部门、企业、市民三方联动。首先我们正在编制《汉中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规划》,确定共享单车的发展方向和数量投放。我们也正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出台共享单车年度信用评价办法,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企业的经营行为、管理行为。我们同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联合出台骑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督促骑行人规范乘车,文明停车。
  主持人:汉台城区共享电单车随意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普遍,相关部门有什么措施可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呢?
  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许柯:目前我们一是合理规范地施划共享单车的停放点位,同时统筹7家企业,在各自的微信小程序里边统一电子围栏;二是全面实行“三码合一”,即共享电单车的二维码、车驾码、城管部门颁发的号牌,接入我们汉台区智慧城管的平台,实现准确调度;第三个方面是充分利用汉台区共享单车街面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每月打分制度,将次月的投放量与当月的考核结果挂钩,倒逼单车企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四是加强执法监管,针对管理混乱的单车企业进行约谈,以及依法依规处罚;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主持人:《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后,公安部门都采取了哪些举措来规范非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秩序,目前成效如何呢?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查大队副大队长何福成:一是持续广泛解读《条例》,教育引导市民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乱停乱放、逆行、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三是持续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四是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还有美团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自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00余起,拆除遮阳伞168把,全市头盔佩戴率稳控在75%左右。
  主持人:电动车的牌照有黄牌、蓝牌还有临牌,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科长哈伟:黄色小牌是非合规的电动自行车牌照,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要限期退出、强制淘汰的车型,这是临时号牌(过渡号牌);蓝牌小牌的就是合规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这个可以长期使用。黄色和蓝色大牌是摩托车的号牌,蓝色的是轻便摩托车号牌,黄色的是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的号牌,不管你是以汽油发动机驱动或者是电动驱动,只要是摩托车都必须挂这两种号牌。
  市民代表潘晨:骑电动车可不可以不佩戴头盔?不戴头盔有没有相应的处罚?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查大队副大队长何福成:《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骑乘电动车和摩托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条例》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若其骑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公安交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20元至50元。市民朋友们在选购头盔时要查看是否有CCC认证。
  主持人:对于已经有牌照的非标电动车,目前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侯鹏:根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工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非标电动车于2022年6月30日退出市场。考虑到我省非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关于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的通知,一是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延长到2025年6月30日;二是在非标电动车延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在道路行驶都按非机动车管理;三是鼓励广大车主通过置换和淘汰的方式让这些车辆退出市场;四是鼓励非标电动车购买保险,同时在骑行过程中要求佩戴头盔。
  市民代表殷飞扬:我们喝了酒以后是否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赵晓峰:第一,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会被扣满12分,罚款1000元或者拘留,还有可能上升到刑事部分,这部分是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处罚的;第二点,电动自行车醉酒后驾驶也是不允许的,陕西省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了要处以20元以上的罚款。新颁布的汉中市电动自行车《条例》24条明确规定,要处以50元的处罚。
  主持人:电动车管理的问题牵涉面广,影响大,管理起来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当中的各项相关规定,使我们的交通秩序更加有序、安全、通畅?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杨润华: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此,我们公安交管部门第一个方面,就是要学习好、宣传好《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发动群众共同遵守;第二个方面,发挥好交警路面执法的主力军作用,要严肃查处各类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遵章驾驶,守法出行;第三个方面,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落地。在这里我也对咱们广大的驾驶员朋友提出倡议,自觉地遵守咱们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坚持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主持人:从深化源头治理到实现产销市场的全面覆盖,从健全登记制度和规范骑行行为到实现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从严格法律责任到实现治理效能的全面升级。可以说《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在满足群众对便捷安全出行需求的同时,也让电动车安全驶上了法治轨道。如何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将是下一步考验我市电动车管理相关部门的又一全新课题。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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