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多举措严防冬春森林火患

来源:汉中日报 作者:通讯员 刘炳林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1-25
摘要:近年来,宁强县始终坚持森林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措施力度,狠抓落实,在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权利效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县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近年来,宁强县始终坚持森林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措施力度,狠抓落实,在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权利效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县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该县是山区林业县,森林覆盖率为79.7%,森林防火难度大。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该县迅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特别是火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签订了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书,组建群众义务扑火队伍213支6400余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50万元,充实了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18个镇(街道)213个村(居)森林防灭火物资,更新了原有的扑火装备,及时维护保养了防灭火物资,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险能够拿得出、用得上。该县坚持“无火同防、有火同扑、区划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积极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签订了联防协议,统筹推动森林防火等工作落实。
  该县牢固树立“防火就是防人,管住人才能防住火”的理念,县森防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及各镇(街道)严格巡查检查,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违规用火行为打击整治,努力从源头上截断火患。各镇(街道)健全完善了护林防火《村规民约》,结合《森林防火条例》,严格控制农事用火,坚决禁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同时,进一步做好对“五类人”和坟主的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人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县上严格落实林山长制和护林员巡山制度,明确划分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和管护范围,确保重点林区、重要部位和进山路口有人管、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旅游景区全面实行人盯人管护措施,扫码进山,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强巡山力度和密度,入山人员实名登记,杜绝火源入山。
  该县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通讯公司和“宁强发布”“宁强应急管理”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县教体局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上森林防火课、举办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对中小学生和家长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出台了《宁强县林业系统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强化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去年以来,县上共印制森林防火宣传画报8.5万份,刷写标语4500余幅,广播电视宣传200次,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纸杯30万个、出动宣传车120台次,利用微信、短信和公众号等载体编发短信4万余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更新防火宣传设施329个,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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