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8年在职残疾职工认定须知

来源: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佚名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5
摘要: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汉中市2018年在职残疾职工认定须知
        一、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
        二、受理机构:
      (一)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驻汉台区的中、省、市属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在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的各企业的在职残疾职工认定。
      (二)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负责县区各单位,驻县区的中、省、市属各单位(含分支机构)的在职残疾职工认定。
        三、申报资料: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汉中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就业情况明细表》(请各单位在通知附件点击链接自行下载)。
  2、残疾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本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在职人员编制本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2018年度1月、6月、12月支付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含工资表的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5、2018年度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经在陕西省社会保险系统查询后认定;养老保险附缴纳明细)。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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